东北电力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6〕11号)和《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工作。
(二)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机械工程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立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三)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接待复试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小组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报到 | 2026年4月1日7:30 | 机械工程学院四楼405 |
综合素质面试 | 2026年4月1日8:00-12:00 | 机械工程学院三楼310和306 |
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 2026年4月1日9:00-12:00 | 机械工程学院三楼309和305 |
专业能力笔试 | 2026年4月1日13:30-15:30 | 2教721 |
(三)复试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
2.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执行。
(四)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
(9)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
(10)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11)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形式),满分为20分。
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形式),满分为80分。
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机械原理、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机械工程控制技术,三选一),满分150分,时间均为2小时。注: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不能相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将从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机械设计、机械原理、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基础等课程中以题签方式出面试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生随机抽取题签。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六)录取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132分,复试单科合格线分别为35分(单科满分=100分)和53分(单科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18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学院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学院与校医院商定。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学院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四)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实行回避制,如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且不得参加其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所报考专业的任何复试工作。
(六)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七)学院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40466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