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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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4-03-28 15:07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417号)和《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加大复试力度,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大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复试科目和方式,公开复试程序和办法,公开拟录取名单;坚持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的基础上,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

二、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的工作意见,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名额,审批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

2.组织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工作。

3.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机械工程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位以上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定的复试小组成员中确定一名组长。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的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专业课测试(笔试,机械原理、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机械工程控制技术(三选一),满分150分,时间均为2小时。

②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

③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80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能力面试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面试情况要在《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中做好详细记录,给出笔试和面试分数,签署录取意见。

综合能力面试方式说明:将从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机械设计、机械原理、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基础等课程中以题签方式出面试题目,考生随机抽取题签。

2.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三科机械原理、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机械工程控制技术(三选三)。

4.复试过程中,学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复试试卷由我院自行保管备查。

5.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资格审查

报到的同时由学院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截止及时间为430日);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截止及时间为430日);

(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及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截止及时间为430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其他获奖及证明材料。

五、录取原则

1.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根据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产生的综合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同等学力所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需达到及格要求)由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最终排名顺序。

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生计划录取。

5.录取:按复试后总成绩,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部核实无误后,在学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6.进入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考生的复试成绩中,若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业务课“资格线”要求,外语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的总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外语、政治“资格线”要求,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要求

1.报考的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在相近专业之间可以调剂,但需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最低要求。拟调剂专业的,须经考生本人同意。

2.复试要对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校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审查,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费标准为200/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5.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6.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8.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9.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七、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44114:00

报到地点:机械工程学院三楼会议室

专业面试时间:2024429:00-12:00

专业面试地点:机械工程学院三楼会议室

英语口语面试时间:2024429:00-12:00

英语口语面试地点:机械楼305教室

笔试复试时间:20244214:00-16:00

笔试复试地点:二教二中123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352266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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